数学与计算机学院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细则

发布时间:2023-11-16 10:47   浏览量: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尊重学生个性发展、自主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完全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轻工大行发〔2017〕33号),《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普教〔202331号)和《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转专业细则。

一、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曾 孟三爱

成员:周    李雅琴 范丽丽 张帆      汤小月   张新娅

工作小组负责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本转专业细则的制定工作。

二、报名要求

(一)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学生需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2023年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含中外合作项目);

3.申请转入理、工、农类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该专业的高考考试科目要求;

4.国际合作教育项目专业学生仅可申请转入招生名额未满的国际合作教育项目专业;

申请转入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的学业背景要求详见附件1。

(二)否决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跨类转专业,非艺术类、非体育类专业学生也不得转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

2.作为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被录取的学生;

3.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的学生;

4.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三、转专业名额

(一)转出人数

各专业(类)转出学生人数原则上不高于该专业(类)年级学生总数的50%。

(二)转入人数

根据专业的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本年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接受转入的计划数上限为12人(核定招生人数62*20%=12人),计算机类接受转入的计划数上限为57人(核定招生人数283*20%=57人)人工智能专业接受转入的计划数上限为12人(核定招生人数61*20%=12人)。

四、转出和转入遴选办法

(一)转出遴选办法

各专业(类)的转出学生人数如果超过转出人数上限,按照考生意愿申报转出申请

(二)转入遴选办法

学院将组织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

若各专业(类)申请转入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上限,按照考生意愿转入

若各专业(类)申请转入学生人数超过计划数上限,考核形式为笔试,笔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一上学期内容,详见附件5),根据学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排名靠前的优先转入。

五、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转专业

2023年11月20日上午8时-2023年11月24日下午5时,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方法见附件2《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版)》)。逾期不予补报。每个学生允许提交一个转入专业(类)志愿。

(二)转出资格审核

2023年12月1日前,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公示,并将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具体格式见附件3)

(三)转入资格审核

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22日转入学院对入围转入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遴选),将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并将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具体格式见附件4)

(四)复审及公示

教务处对转出与转入学院双方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在转专业期间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者,取消转专业资格;12,教务处对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办理转专业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获得转专业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原所在学院领取《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学籍异动表》,按学籍异动程序办理转专业手续。转入学院将转入学生的学籍异动表统一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六、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认定

1.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相同或相似,课程学习内容基本一致,且学分相同或高于转入专业的学分要求的,经转入学院认定后,按转入专业课程性质和学分计入成绩;

2.已修读的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没有的课程,经转入学院认定后,可作为通识选修课学分计入成绩。

3.转入专业要求修读,而在原专业未修读的课程,或虽已修读但低于转入专业的学分要求的课程,须补修。

4.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经转入学院综合评价,认定在转入专业保持原年级就读困难的,原则上应编入下一年级学习。学生本人也可自愿提出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申请。

(二)毕业和学位审核要求

经批准转专业学生,严格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并开展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七、其他

1.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也不允许第二次转专业。

2.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联系人:张新娅027-85504742-801


附件:

1.数计学院2023年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2.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版)

3.武汉轻工大学拟转出学生汇总表

4.武汉轻工大学拟转入学生汇总表

5.高等数学大一上学期考试大纲


武汉轻工大学数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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