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计算机学院2027届推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9-01 10:39   浏览量: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2027届推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有序开展数学与计算机学院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武汉轻工大学2027年推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武汉轻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轻工大普教〔2026〕4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系(部)主任组成,负责审核本单位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等遴选的具体工作。

二、资格条件

推免生工作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选拔。所有推免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为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本科学生)。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考试违纪和作弊,无学术不端行为。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GPA,只计初始成绩)居本专业排名的前40%,在校期间无补考、重修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

4.英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710分制达到425分、或英语雅思5分、或托福50分);小语种的要求参照非英语专业学生的成绩标准执行。

5.入伍本科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按专业当年毕业生人数(不含专科起点本科学生)进行分配。各专业最低推免名额见下表:

序号

专业

毕业生人数

最低推免名额

1

软件工程

182

6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64

5

3

信息与计算科学

71

2

4

人工智能

71

2

剩余1个推免生名额,根据最低推免名额以外的学生综合成绩排序,由综合成绩最高者所在专业获得。

四、工作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武汉轻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并签订《武汉轻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9月3日17时前向学院提交申请。

2.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竞赛获奖、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学院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1.2倍左右确定初选名单(包括拟推荐名单、候补推荐名单),于9月6日前完成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审核并公示3天,将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对有异议的学生,各推荐单位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对取消资格人员由学院在初选名单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办法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

2.学业成绩由学生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应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换算而成,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只计初始成绩)×1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3.学校对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学科竞赛)等方面,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分,奖励分成绩为各项奖励分之和,保留两位小数,20分封顶。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取得分最高的2项。

4.奖励分为鼓励学生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开展科技创新和学术研究,向学术创新领域发展。计算范围必须为申请人自入学开始,截至2026年8月31日所获得。

申请各类奖励分必须由学生本人根据学校当年公布的奖励标准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书、文件或论文等证明材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认定。具体奖励分标准见轻工大普教〔2026〕41号附件。

六、管理监督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3.其他违反教育部推免工作有关文件规定者。

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对推免结果等有质疑的,可书面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提起申诉。

七、附则

1.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教育部及上级主管部门当年发布的推免工作相关文件执行。

2.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数学与计算机学院负责审议、解释。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02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