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好我校2014年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质、保量地完成招生任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对我校2014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总体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2、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严肃招生纪律。切实抓好出题、保管试卷的人员管理工作,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要认真进行初试试卷核查。健全举报制度,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审核和甄别力度。
4、严肃处理作弊考生。对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作弊团伙中如有涉及教育系统公职人员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1、数学与计算机学院成立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略
2、数学与计算机学院成立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如下:略
3、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的职责如下:略
三、复试内容与程序
1、复试内容
(1)政治思想品德: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应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测试应与专业面试分开,并事先做好命题工作,制定评分标准,确定考试形式。评分标准在复试结束后连同复试结果一并报研究生处;
(3)复试的面试,包括专业知识和实践环节的动手能力,科学思维和反映问题能力;
(4)复试的笔试内容。必做部分:专业英语;选做部分(四选二):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系统概论、数字信号处理;
(5)同等学力考生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加试两门业务课,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且不得与初试及复试专业课内容相同,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
(6)其它需要考核的问题,包括考生身份、毕业证书、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查。
2、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考生携带本人以下材料以及学校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于4月1日上午8:30-11:30到常青校区行政楼409室进行资格审查。
① 复试通知单(资格审查时现场领取);
② 准考证;
③ 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应届本科生:带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以及教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获取)。
往届毕业生:带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⑤ 3张一寸免冠照片及相关费用(其中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2)体检
考生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准考证等于4月1日上午8:30-10:30到校医院缴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未参加体检者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
考生体检完毕后,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于4月1日上午到下午14:00前,到数学与计算机学院(金银湖校区东7东6楼601室)报到,参加复试。
14:00到15:30,在数学与计算机学院(金银湖校区东7东4楼412室)进行面试;
15:30到17:00,在数学与计算机学院(金银湖校区东7东4楼412室)进行笔试;
四、录取办法
1、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和复试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择优录取;
2、复试成绩采取综合各方面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专业课考试与综合面试成绩各占40%;
3、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初试四门考试总成绩应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4、复试结束后,相关院(系、部)将拟录取名单表(含复试名次排序)和《武汉工业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表》一同交研究生处。对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各复试小组要写出书面报告并签字,一起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复试不合格的考生,由招生办公室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5、复试合格的考生由研究生处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6、数计学院研究生复试督查组举报电话:85504737。
五、工作日程
1、3月25日开始:通过网上调剂系统接受调剂生源、发出复试通知。
2、3月28日:
(1)各学院明确招生责任人,成立复试小组。
(2)学院根据《武汉轻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制定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学院和学校分别发布,并报省招办和教育部,向社会公开。
3、4月1日至中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组织复试、协调好财务处收费、校医院体检等工作。具体复试日程安排另行公布。
4、4月中下旬:发放拟录取考生调阅试卷函。
5、4月底前:全校完成复试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拟录取数据库。发出拟录取考生调阅人事档案函。
6、5月底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