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及《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1.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由各专业负责人及系主任、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2.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对复试过程及录取工作的监督及检查。
3.学院成立由业务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及政治素质过硬的专业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在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备注 |
083500 | 软件工程 | 21 |
|
085400 | 电子信息 | 59 | 其中全日制56人,非全日制1人,士兵计划2人 |
095136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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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最终录取人数以省教育厅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一志愿复试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政治理论 | 外语 | 业务科1 | 业务科2 | 总分 |
083500 | 软件工程 | 38 | 38 | 57 | 57 | 273 |
085400 | 电子信息 | 38 | 38 | 57 | 57 | 273 |
095136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33 | 33 | 50 | 50 | 251 |
(三)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国家线,并达到招生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
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以下分数要求,可以进入复试。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在满足以下分数线的基数上,择优进入复试。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政治理论 | 外语 | 业务科1 | 业务科2 | 总分 |
085400 | 电子信息 | 30 | 30 | 46 | 46 | 232 |
(五)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1)。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日期和复试方式
(1)一志愿考生复试:3月30日
(2)调剂考生复试:暂定4月13日,如有调整,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
(3)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要求:考生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考生提前配备远程复试设备,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满足远程视频复试和复试现场监控要求,确保网络畅通、复试环境安静无干扰。复试前,学院组织考生进行复试系统调试和模拟演练,对面试系统操作指导和培训。
2.网络远程复试的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学院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工作人员、导师与考生交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100分)
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应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测试应与专业面试分开,并事先做好命题工作,制定评分标准,确定考试形式。评分标准在复试结束后连同复试结果一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综合情况面试(100分)
主要测试实践(实验)能力,包括专业知识和实践环节的动手能力,科学思维和反映问题能力。
(4)专业课测试(100分)
专业课测试采用远程网络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口头回答问题。
083500软件工程(任考两门):①操作系统②计算机网络③数据库系统概论
085400电子信息:计算机组成原理
095136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C语言程序设计
(5)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及复试科目相同,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083500软件工程(任考两门):①操作系统②数据库系统概论③离散数学④C语言程序设计
085400电子信息:①操作系统②数据结构
095136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①操作系统②数据结构
3.复试费
(1)复试费 100 元/人,考生通过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缴费;
(2)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五、复试过程
(一)复试资格审查
1.一志愿考生在3月27日前,调剂考生在4月10日前,要准备好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并发送到邮箱:357210240@qq.com。学院在复试前组织专门的工作人员,对照报考条件(详见《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且原件将在入学时进行核查。
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入学考试准考证照片或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3)应届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扫描学生证封面、学号和专业所在页(学生证不在身边的,登陆学信网下载“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代替);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照片或扫描件(毕业证书不在身边的,登陆学信网下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代替);
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出示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申请表》照片或扫描件、网络教育考生出示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照片或扫描件;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照片或扫描件;
(5)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书)照片或扫描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照片或扫描件;
(7)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照片或扫描件。
(8)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
(9)个人简历:格式不限,可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或档案部门盖章)、英语水平证明、各类获奖证书等;学术成果或学术经历材料(发表学术论文、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摘要等);工作经历、社会实践、科研实践等经历的证明材料。
以上(1)(2)(3)(4)(5)(6)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1:考生姓名+资格审查”。
第(7)项单独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2:考生姓名+复试承诺书”。
第(8)项单独作为一个图片文件,文件名为“文件3:姓名+复试费”。
第(9)项单独作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4:姓名+简历”。
“文件1+文件2+文件3+文件4”总大小不超过8兆,采用附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357210240@qq.com。
(10)报考(含调剂,下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应当具有工作单位,录取方式为定向就业,需在拟录取前上交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报考其他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需要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签署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协议书下载地址:http://yjsc.whpu.edu.cn/info/1060/1322.htm,请提前做好准备。
2.复试结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函调表见附件3)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二)复试流程
1.复试前考生的准备工作
(1)良好的网络环境,检查网络连接正常。
(2)安静整洁明亮、相对独立封闭的空间。
(3)支持“双机位”模式设备,包括联网PC电脑、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并保证设备电量充足。采用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进行复试、备用复试系统为ZOOM会议系统。
电脑:配备麦克风、音箱、外置摄像头等。Windows 7/10操作系统,安装Chrome浏览器、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学生端。
手机:安装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app;全程连接无线wifi或4G。
2.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要求
(1)复试前要求全程联网,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其它软件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2)第一机位摄像头要能显示考生正面和桌面的内容;第二机位摄像头要能显示复试房间的全貌,无死角,并显示关闭的房门。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考生须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保证视频呈现清晰的面部和双手图像。不化浓妆,不戴口罩,不戴饰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
(3)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复试专家将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考生,继续复试。考生要在1分钟内接听,否则,做自动放弃本次复试处理。
(4)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录屏、直播和投屏。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3.网络远程复试进程
当日上午8:30开始进行,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综合情况面试
考生自我介绍,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本科期间专业学习情况,参加科技创新或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毕业设计或工作经历、专业优势和个人兴趣、今后目标志向等方面情况(不限这些方面,但不能超时);
复试专家围绕考生基本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情况等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专家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题库中抽取试题进行提问,考生回答。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复试专家从外语题库中抽取试题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
(4)专业课测试,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并进行回答。
(三)严肃考风考纪
(1)复试前,学院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2)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3)学院会同远程复试技术平台提供方,在落实考生身份“两识别”、“四比对”审查核验、防“替考”的基础上,同时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ChatGPT等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
(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5)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调剂工作
1.调剂工作按照《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网址:https://yjsc.whpu.edu.cn/info/1055/2838.htm)执行;
2.调剂信息以《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接受调剂考生公告》及教育部调剂系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发布调剂信息为准。
七、录取
(一)录取规则及办法
1.复试总分计算办法
复试一般由专业课测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3项组成。每项满分均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任何一项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总分为各项成绩之和。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出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100*(复试总分/复试满分)*4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3.录取顺序
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须在网上向学校提交真实有效的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录取。已录取考生在新生报到时,将以上证明材料原件一份交学校研招办备案。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体检
我校统一安排在开学初对考生进行体检。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八、学院信息公开
1.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流程、复试分数线及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联系咨询电话等。公布复试笔试科目的参考书和考试内容说明。
2.复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考生申诉途径等。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九、申诉渠道
1.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院
电话:027-83913149
邮箱:whpuyjsc@163.com
2.武汉轻工大学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电话:027-85504742转801
邮箱:1402990030@qq.com
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考生向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递交书面申请,复试工作小组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复议并上报复议结果。
十、其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
2.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3.未尽事宜以《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为准。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