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中,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依然是大学的主要职能,而大学中的学科就是各种职能的具体承担者。只有不断地提高大学中的学科水平,才能更好地承担起大学应尽的职责。任何一所大学的水平和地位,都取决于它的学科水平。因此,在办学中,学科建设被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上,这是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
一、关于学科建设与本科教育的关系
大学中的学科同时承担着教学和科研两项职能;大学在本科教育的层次之上发展了研究生教育;科研和研究生教育推动了大学学科的发展。
(大学的办学者)在学科建设的指导思想上必须明确,大学中的学科建设,从根本上说是为承担大学职能服务的,而不能只关注学科自身的发展。
这里有必要对学科发展与大学中的学科建设这两个概念作一点辨析。大学中的任何一门学科都只是该学科“共同体”中的亚群体。每一所大学的学科发展都离不开学科“共同体”的发展背景,并且以自己的学术成果对该学科的发展做出贡献。促进学科的发展,是大学学科建设的重要甚至是首要的目标,但决不是它惟一的目标和任务。大学因其类型和层次水平的差异,在推动学科发展上的贡献大小是不同的,真正能在学科发展前沿拓展领域的只可能是少数大学。由于科学(也包括人文学科)发展的内在逻辑和科学组织的作用,学科发展的成果和优势是能够转移和扩散的。因此,每一所大学都必须并且能够加强学科建设,提高学科水平。大学中的学科水平,既应该体现在推动学科发展的贡献上,也应该体现在利用学科发展成果培养人才和研究、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贡献上。大学中的学科建设作为一种办学行为,其任务也不仅是提高各门学科的水平,还包括优化学校的学科结构,营造学术发展的环境等。而这一切都是为大学更好地履行职能服务的。
从这一指导思想出发,要把加强本科教育、提高本科教育质量纳入学科建设的目标和规划之中。大学中的学科建设不仅要重视在学科发展前沿上的突破,努力提升学科水平,而且要重视吸收和综合本学科已有的学术成果(这些成果是学科共有的,但不一定是本校的学者所创造的),并且把它们尽快地转化为本科教育的优质资源;既要重视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领军作用,又要重视学科队伍的整体素质;不仅要重视提高师资队伍的科研能力,而且要强调提高师资队伍的教学能力;学科的基地建设既要满足科学研究的需要,又要能够发挥教学功能等。
二、关于专业建设与学科建设的关系
在高等学校中,讨论得最多的是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问题,而且这两个问题常常连在一起,很难分开。
从大学的角度来看,专业是为学科承担人才培养的职能而设置的;从社会的角度来看,专业是为满足从事某类或某种社会职业必须接受的训练需要而设置的。本文从这一角度对专业作如下的界定:专业处在学科体系与社会职业需求的交叉点上。
学科的划分,遵循知识体系自身的逻辑,因而形成“树状分支结构”。学科及其分支,是相对稳定的知识体系。即使是在一些学科分化与综合的演变中形成的新的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和综合性学科,这些学科也都有自己相对稳定的研究领域。
专业,是按照社会对不同领域和岗位的专门人才的需要来设置的。不同领域专门人才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什么样的知识结构作基础,专业就组织相关的学科来满足。专业以学科为依托,但它不是学科“树状分支结构”中的哪一个“分支”。
专业是学科承担人才培养职能的基地。任何一所大学培养的人才的质量,都取决于这所大学的学科水平,因此学科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这是高等教育的一条基本原理。
学科建设为专业建设提供的基础包括下述几个方面;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教学与研究基地、包含学科发展最新成果的课程教学内容等。当然,把它们都视为专业建设的内容也未尝不可,因为两者有十分密切的联系。但是,专业建设还要在学科建设提供的基础之上解决自己的问题。专业建设涉及多方面的内容,包括制定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确定专业设置口径,制定专业教学计划(或称为人才培养计划)等。这些内容是学科建设代替不了的,因为它们不属于学科建设的范畴。